法医轻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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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1-15 21: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头顶部顶部钝器伤口4.2com,面部伤口1.5com,是否构成轻伤?
头顶部顶部钝器伤口4.2厘米,面部伤口1.5厘米,是否构成轻伤?急啊...帮帮忙,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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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15 21: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构成轻伤了,轻伤鉴定如下;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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