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法律案例分析!请专业人士给予明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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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1-17 20: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王某家在北京海淀区,在朝阳区有一商业住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那一法院受理?
A.海淀区人民法院 B.朝阳区人民法院 C.西城区人民法院

现有两种解释:
说法《诉讼法》第17条对一般地域管辖作出如下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说法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如山林、房屋或其它建筑设施。因土地、山林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威或因房屋拆迁而引起的行政矛盾只能由土地、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种所发两种答案,急求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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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17 20: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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