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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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1-20 2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公司是做电子的,每月的25日到下个月的25是一个周期。2008年的9月25日---10月25日期间,按劳动法要求国庆休息3天。这个月星期六和日共有7天上班,晚上加班共17小时。周一至周五加班共43小时。生活费扣150元,社保106元。请大家给我算一算工资是多少?
按珠海新劳动法计算。平时加班6.6元/时.星期6。7是8.85元/时
我的算法:770+17*8.85+43*6.6+7*70.8-150-106==?
还有一个问题,老板说每个月要上21.5天才有770元的底薪。请问这样的做法对吗?请事假要扣100元一天,病假不扣。矿工200元。这样合理吗?
最后老板发给我工资是1630元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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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20 2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由6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还有一点,月工作天数和小时数应当按照根据劳社部发(2000)8文的规定计算,分别是20.92天和167.4小时 如何准确确定劳动案件的赔偿金额本文链接:http://user.qzone.qq.com/758138896/blog/1204125384请事假要扣100元一天是不合法的,法律是不支持的。你的工作计算:基本工资(770)+ 周六/日的加班费(你平时工资的200%)+ 周一至五的加班费(150%)- 150(扣生活费) - 106(扣社保)= 你的实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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