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夫妻一方买房,登记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算共有?是不是有时间上的规定?还是不算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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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12-1 19: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是婚前一方已经有房子了,婚后会不会变成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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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2-1 19: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1、“现在夫妻一方买房,登记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算共有?是不是有时间上的规定?还是不算共有?”:(1)领结婚证后买房:即使是“登记的一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时间上的规定”:除非夫妻以局面形式约定为一方的房。 (2)领结婚证之前买的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名字”,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有时间上的规定”:即,能以房产证的颁发时间或购房合同或发票 上的时间来证明房子是在领结婚证之前购买的。2、“就是婚前一方已经有房子了,婚后会不会变成共有财产?”:不会。只有能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发票证明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就永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以前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经过8年共同生活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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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2-1 19: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夫妻一方买房,登记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算共有?需根据买房时间确定: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置,登记的又是一方得名字,则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的情况,房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他人无关。2、如果夫妻一方买方发生在结婚后,那么尽管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仍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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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2-1 19: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物权以公示公信的为准。打个比方说,AB是夫妻,房产证写到A。后A私自卖房给C,C查询了房产证信息,显示A为产权人,即完成交易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房子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房产的转移也是有效的,B不能以未经共同共有人的同一为理由,要求房管局撤销过户。因为C尽了谨慎的义务,并且房产证公示的事项默认为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物权公示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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