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与合同上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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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3 11: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工资是1800,里面并没有写是基本工资+饭补共是1800,但给我的工资条里却写着基本工资1300+饭补500,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我到劳动局申请补偿会有结果吗?麻烦大家指导一下!!!!
合同里写的是工资是1800,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就是基本工资,如果要是基本工资+饭补的话,是否应在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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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 11: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1、打听一下,饭补是不是全公司都有,或者数目一样,一样的话,这个应该是补贴,非工资;2、分析一下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是不是存在饭补这个概念,存在的话,应该是补贴;3、关键是,合同文本薪资内容上有没有饭补内容,没有的话,劳动仲裁很难支持你。4、合同文本不符合要求,搞一下的话,可能对你有利,但请注意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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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 11: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部门考虑补偿是按月总收入,不是按基本工资,所以企业玩这种文字游戏没什么没关系。主要问题是原来对上四险一金可以按基本工资上,但如果你追讨也能讨回来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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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 11: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有注明的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必须履行,公司这样是想要减低你的加班费,可以去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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