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客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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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3 11: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博客案很多,到底哪一个最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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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 11: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昨天下午3时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起5日内,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在《烂人烂教材》这篇博客日志中,K007用“猥琐人”、“流氓”等词语评价原告,而这些评价在通常人看来明显具有侮辱性质,故《烂人烂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 原告2005年10月24日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有害信息,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是被告仅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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