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份左右,我和几个朋友开车去了汾阳,不小心撞上了摩托车,本来没多大事,两家互相解决呢,有两个旁边看的人多嘴说什么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叫我出多少钱,要不能让了我.我车里的朋友看不下去就出来动手 打了这两个人.完了就来了公安局的人把我的车扣走了,一年多了什么也不说,去要了几次车也没人管. 2008年11月25号我被汾阳公安局抓了还带上手铐.今天是2008年12月7日到现在我也不给见我家人.好了就知道这些,(这里面的我是我朋友) 我去看我朋友他们也不让见听说是被打的那两个人,鉴定是什么重伤害, 现在这两人好好的我去见他们了,请问我朋友会怎么样?这不是明摆着这两个人有什么关系扣了车,熬人钱吗?为什么一开始不抓?一年多了现在抓?为什么抓了还不给见人?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我不懂说错的地方请你们理解/// 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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