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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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9-2-28 11: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哥哥于一个月前去世,他无子女,父母也已过世。他去世前立了一份代书遗嘱,由医院的护士长王某及护工姚某作见证人,并由护士长王某代为书写并注明日期,我哥也在上面签了字并注明日期。护士长王某及护工姚某也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了字。可是今天我的同事说我哥的这份遗嘱是无效的。他说因为护士长王某既然做了代书人,那么包括王某在内必须有三位见证人,而我现在只有王某和姚某两位见证人,该遗嘱是无效的。
我看了继承法,上面写“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请问法律上写的“两个以上见证人”是否包含两人?如果护士长王某作了见证人,那么含护士长在内是否必须要有三位见证人?
急,望好心人帮忙,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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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28 11: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代书遗嘱符合一定条件是有效的:(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代书遗嘱的特殊性,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建议立遗嘱人提早准备,及时联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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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28 11: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代书遗嘱合法有效的话,以代书遗嘱为准。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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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28 11: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根据这一规定,代书遗嘱的要点有:(1)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2)须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的内容;(3)代书遗嘱制成后,须向遗嘱人宣读并由遗嘱人认可;(4)须由代书人、遗嘱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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