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不能再去找新的单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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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8 14: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已经同单位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工作不稳定,我现在想换个工作,笔试成绩通过后,单位以我已经签订为由拒绝接收我。可我同学就是有了好单位才同原单位毁约后又被新单位接收的。我若能够被新单位接收,我肯定会同原单位毁约的,难道我就只能先毁约才能再去找新单位吗?请大家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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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8 14: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边的可以参考,但其实一切在于用人单位领导决定的,人脉就是钱脉。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有的单位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来规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是徒劳的,因为只要劳动者在该单位提供了劳动,领取了工资,也就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尽到法定的义务。 二、社会保险 《劳动法》中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 1.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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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8 14: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签了劳动合同后再找新单位就好比领了结婚证又去爱别的异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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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8 14: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主要在于新单位的立场,新单位不愿意接受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是他们的自由,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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