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下着雨的一个夜晚,有个货车从村后的一条路经过,有一帮人喝醉酒了和这个货车发生了冲突,后来就打架了,我姐夫看到这帮人和货车人员打架闹事是他的同村朋友,就去拉架,货车上有一个人被这帮人打伤了,后来货车就报案了,说是"他们车子被抢劫了还打伤他们一员",公案机关就来抓喝酒闹事的人了,打架闹事的人数有5.6个人,有二个人被抓了,因为我姐夫在那个村子里是单姓人家,被抓的那个人经审问,都说是我姐夫带头抢劫的’打伤人的也是我姐夫,公安机关就来抓我姐夫了,被抓的人员都被放了,因为姐夫姓氏在那个村庄就一户而且都说是他主持的,没人为他做证人.他现在还在逃跑中,整天过的都是提心吊胆的日子.我想知道像我姐夫这样的拉架变成了抢劫且伤人罪能成立吗?如果没有人做证他是不是喝酒闹事成员没有打伤人没有抢劫他人材物.判多少年,还有在外逃避多少年就不追究责任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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