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使用的法律问题,请高人作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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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10 0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在卖房时告诉我,电费,他交了2500元,是一户一表,可以用很久,我几乎可以几年不用交费。当然,并没有因为这个电费而增加购房费用,他相当于一种赠与。然而,半年后,电力公司发现,我户的电表线路有问题,电度数据一直没有增加,由于操表和收费是不同的人员,故一直没有觉察,电力公司以此为由,要对我进行罚款,否则对我户永不供电。经过询问原房主,他才告诉我,是他以前让一个电力公司的好友做的手脚,让电表不动。现在,房屋和电力方面已经过户,电力公司追究我的责任,我该怎么应对?在此先感谢高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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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0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要求当地供电局提供交2倍的违约金的文件,证明他们收这些费用是合理的.商业用电 与 民用电 是属于不同类别的用电方式,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细节的问题你参考网站内容,再看看那些条款对你有利的;相关链接: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zp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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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0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情况违背了用电相关条款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现在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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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0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知情的肯定不是你的责任。既然原房东告诉你是是他以前让一个电力公司的好友做的手脚那就好办了,有证据啊!可以跟原房东协商解决。不行通过法律途径不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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