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公司解雇索要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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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10 1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在家一家外地企业的本地办事处上班的(些办事处没有注册),工作两年(从07年初开始),可是合同是去年底由于新劳动法将相颁布的时候签的三年(到10年底)。但签了以后寄回总公司没有把盖章的寄回给我,也没有办理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如果说在此期间公司解雇我的话,我如何向其索赔,应该索赔哪些部分,由于是外地企业,我应该找哪个单位,而且由于我手上没有公司盖章的合同,我应该出示些什么证据。我现在的公司我感觉极不正规,所以要提高预防,请高人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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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1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没有给你签章的合同属于违法的。另外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而且自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为劳动者缴纳规定各项保险。因此如果单位没有交的话你有权要求单位补齐。另外由于办事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如果你要追偿的话只能找总公司。鉴于你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行为,而且对你利益造成了实施侵害,建议你提起免费的劳动仲裁。注意搜集在职期间的证明材料:工作证、工作委派表、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证明材料,其他搜集不到的材料你也不用担心,如果立案的话需要单位提高的。要制裁的话要尽快,制裁期限是1年,自员工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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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1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收集整理一切可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用工关系的证据。例如,入职通知单,工资单,考勤卡,加班证明,报销单等等。第二,合同按照你的说法应该算是签了,如果上诉公司有义务向法院提供有关证明,因为如果不提供表示他们没有签,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精神,是会按照不利结果处理的,那么可以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第三,综上所述你应该重点收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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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10: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请求办事处支付,办事处应该有授权,你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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