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传真,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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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13 23: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同之前的老板出来单干,老板为了维护之前的客户,以传真的方式说原公司更名成了现在的公司(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被原公司发现了,原公司从客户那边要到了传真件,本来应该没我什么事,可是当初传真的时候,落款的是我的名字,意思就是以我的名义发出去的传真!也没盖公司的章,现在对方开始追究责任了,怎么办?? 我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 望能详解!!!谢谢!!
传真是打印的,签名也是打印的,打印的签名也不是我的全名!就像我姓A,落款 是小A~~~~!!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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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3 23: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名以上你是要承担责任的,除非你等找到证据证明你不知道此事,是你这个老板冒充的·1这样的把握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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