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工厂搬走不想去,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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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2-17 0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8年才签的劳动合同,三年.在这已工作过六年,其中四年是现在的厂名,之前二年是另一个厂名.目前工厂即将要搬,又要改厂名.如果不想去,不知是否有赔偿,赔偿大概有多少?是按什么方法计算?
先谢谢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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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7 0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变更工作地点,而你又不想去,就是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属于单位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厂支付你违约金,但是2008年以前的合同,如果工厂没有违法情形的话,是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2008年以后的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提前通知你搬地或解除合同的,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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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7 0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赔偿的,是你自己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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