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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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2-17 16: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酒店做了半年多,因为这里伙食差(简直是喂猪的),所以我在两个月前提出了辞职.辞职一个月的时候.我去问了人事部.人事部说必须要等这里招到人才能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如果我现在自动离职的话,就要丢掉一千多块钱工资.
这里的至少60%的人都向酒店方提出过辞职要求,酒店一百多个人,光每个月自动离职的就有十来个,还有一些是因为舍不得丢钱所以才留了下来.
刚才我把这个问题向地区劳动局反映,劳动局的人在我说出任职企业后就不听了,给了我另外一个号码,我打过去 ,那边的电话不是没人接 就是占线..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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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7 16: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辞职,根本不像你所在单位说的那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存在不给工资、不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走人,而且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单位在用工方面都是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书面通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通知不需要单位的批准或同意,只要从你作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后,你与单位就没有劳动关系了,单位就应当按规定为你办理工资结算、开具离职证明、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你单位以扣工资为由,限制你离职,属于严重违反法律行为,你完全有权予以拒绝。但是鉴于目前你还没有离职,如果擅自离职的话,你就为单位克扣你工资留下口实,后果很严重。所以强烈建议你不要自动离职。如果你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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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7 16: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交书面辞职信让人事部签收,一个月后到劳动仲裁申诉要求单位开退工单。可以多联合一些同事,劳动部门就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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