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赃物的处置!~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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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22 2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收了一些珠宝首饰,是合法回收,也登记了身份证!今天公安局来查,才知道那是被盗的首饰。公安局扣押了那些首饰,并说,如果没破案,那些赃物归还给失主,不给予金店的损失,如果破案了,小偷有钱的话就把钱还给金店,没钱的话,金店就自认倒霉!因此公安局和金店发生了点争执,金店说 我们是合法回收的 什么什么的! 公安局说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知道法律的 请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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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2 2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登记了身份证是你登记了小偷的身份证,不是失主的身份证。我偷了你的东西,拿我的身份证担保卖给了别人能算合法交易吗?说的轻一些你是不知情,人家如果说重一些你是销赃的渠道你能说什么呢 ?建议你以后收这类东西的时候最好要购买的凭证或收据什么的有法律效益的。登记了贼的身份证不算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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