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司上班出错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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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22 1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上班的公司是一印刷厂,我是做平面设计的......
现在做了一本说明书,上边错了几个字,已经印出来了!客户不要......
公司要我赔偿公司部分损失.合理吗?
我做好说明书的搞子的时候是发客户确认,客户说可以印刷了我才出片的!
请各位前辈指教,我刚入社会什么都不懂,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
看了大家的回答我觉得好多了......哎还是很烦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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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2 1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确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错误 1、文字错误 是客户给的文字错误 还是设计师打错 前者客户负责 后者如果客户签字 还是客户自己负责 否则校对的责任 没有校对公司承担 2、画面设计缺陷造成的错误 如果有样稿 客户签字 客户自己承担 没有签字印刷(应该不会吧) 那么公司承担 设计师处罚是一定有的。其实很多印刷的朋友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所以设计师们要非常的细心。任何一件出版的东西,都会经过二次检验的。不可能你一个人看了就算了。最起码直接归属责任应该是你的项目经理。大部分出错了的设计师都会承担一部分责任。虽然你给客户看了,你有这个证据证明责任不在于你,要么是你的客户为你开脱,这样的话责任在客户了,但他要公司赔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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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2 1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1、客户的确认,以及确认的是否是现在已经印出来的版本。如果是的话,由客户承担责任;2、否则的话,你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依据是公司的规定,如没有相应规定的话,适用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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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2 1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如果赔偿金额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支付,单位每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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