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题(2)!帮我做做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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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27 20: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案:股东为15个自然人;其中12人以现金入股31万元人民币,2个高级技师王某,张某以自己拥有的特殊劳动技能入股,折合为6万元人民币,赵某用自己的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技术入股,折合为11万元人民币。新公司不设监视。新公司以食品生产为主营业务。
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赵某的专利技术只值5万元人民币。问:
(1)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2)专利技术股应办理哪些手续?
(3)赵某名义上11万人民币的出资,实际上只值5万元人民币,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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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7 20: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所以张某的出资无效;有限责任公司应设不少于3人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应设一到两名监事(2)验资、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3)赵某应补足其差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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