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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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11-17 14: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是两个人合伙办厂的,现在要分了,也签了协议了。后来又出了问题。企业的合法人只有一个,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有用吗。
对就是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以前是合伙的,现在要分了,但是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这样双方的协议分厂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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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17 14: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伙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合伙协议指定的,可以指定一人,也可多人。现在你说的“分”是指终止合伙关系还是准备分成两个厂是关键,如果是终止合伙关系的话,凭借你们达成的协议是可以解除合伙的;但如果是想分为两个厂的话那是不可能共同使用原来的厂名。合伙关系解除后,你们完全可以各自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想使用原来的商业名称的话,就看你们你们向工商局申请的顺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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