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介绍A去借黑社会的钱,借后,说好12月28号去还. 去还的那天说好了.我那人并说了,写了妈妈和A 一起去.结果我妈妈先去了.A却没去.黑社会就不让我妈妈走了.就说:"要么你带我们去找A .要不就你帮他还"然后他们一起去找了人.没找到.
黑社会就不让我妈走了. 要走可以.必须写一张借条. 写了的话我们这钱就只认你的了,那个人的欠条就给你,你自己去找他. 妈妈觉得能找到那人还钱,就写下了那张欠条. 结果到了还现在都没能找到. 那些黑社会的就找到我们家了。 让爸晓得了这事,就和妈离婚了。妈也跑路了.那些黑社会的说,你们是在写欠条后离婚的.所以这房子也有一半是我妈的.他们要找人住进来. 如果这样住进来是不是违法的? 当然,这房子的房管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离婚妈也没要. 在这10年里.我妈数次败家.(抄股和赌博) 连爸的工资都预支了2年.因为这些理由 我妈才没要房子的.重点:按照法律程序,那些黑社会因该找我爸吗?
(他们的理由是离婚在写欠条后.!)高利贷虽然是不合法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去举报他们.他们也讲道理.有我爸的责任就要他给钱.法律上没他的责任就不找他要.只去找我妈
不管他们是不是黑社会.现在是按法律程序来办. 会有我爸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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