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可以找到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最好是法制频道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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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2-26 1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5年下岗,40多岁的女人,去找工作很难我和同事办了个服装厂,2007年长春就业时报社,在时报上刊登名办加工项目,我来到长春就业时报社,了解项目真实情况,就业报社杜秀华科长接待我们,说:“报纸刊登项目是真实的,不是虚假宣传。”这样我和北京鑫盟宏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交纳定金,相反,北京北京鑫盟宏业商贸有限公司是个诈骗公司,跟本就没有项目,面向全国诈骗19起,在大兴法院羁押,被告主要人交待让报社做虚假宣传,就是实行合同金钱诈骗,北京附刑事、长春附民事、2010年五月份我把长春就业时报社起诉长春南关区法院在事实面前,长春就业报社承认报社是他们刊登宣传,法院也承认发布广告过程中存在的审察不严的过失,判决书上也是这样写的,可想而知,南关区法院法官不按法律办事,纵容就业报社虚假项目宣传,我不明白?长春就业报社和北京北京鑫盟宏业商贸有限公司是同盟,就业时报社有意发布刊登对未经核实其真实有效内容而使广大群众招受经济损失,受其诈骗,南关区法院一审开庭,被告委托人说:“我们只看文字进行刊登,不管宣传内容是否真与假。”南关区法院判决:就业时报社在审查广告内容存过失,就业报社承认事实。南关区法院判我败诉。请问懂法的人。长春就业时报社负不负法律责任:法?对那些经营者还能不能起到到制约作用,难道法律只是为广大老百姓制定的吗?那广告法为谁制定的?长春就业报社的广告项目,不是让弱体就业生存,而是让就业厂破产。我去找就业报社社长高洁贤来商谈做虚假广告宣传一事。社长高洁贤说:“这民事官司,我经常打,你们上南关区法院告我吧.”我现在明白了,有南关区法院照护着,有法官支持着,能不说长春就业报社不嚣张么?法律是讲证据,讲公正的,人人平等,可在南关区法院,国家法律不生效。在我拿到南关区法院给我的判决书时,我问法官白宇锋,我为什么败诉,白宇锋说:“南关区法院就这么判了,你愿上哪告就上哪告,不行你就上诉。”这就是法院法官的做法。南关区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么?不是。法官是……法院法官是为那些有钱有权的人服务的,我上诉中级法院可我不知道我的命运是否有好转,能不能碰到有责任感有正义的法官,用法律公正判决。我希望懂法的人有正义的人帮我。我想找个记者做下案件跟踪采访!所有判决书和证据我这里都有,可是就是告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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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6 1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也是为了钱啊,都是瘫官,别人早就送好钱了,你肯定会输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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