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临工批准移民后,有没有离职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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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1-10 04: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事业单位的临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还是临工)因移民国外而申请离职的人员,原单位要不要支付离职费,就是一年一个月那种.请说明依据.
职工是肯定有的,但是临工签了劳动合同后有没有,因为《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里面说的是职工,我意思是临工签了劳动合同后,适不适用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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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0 04: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 因为是你主动辞职,单位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补充:什么是归侨,以前在国外的,后来回国参加工作,侨眷,归侨的配偶,离休、退休才可以享受移民不是归侨,没有退休或者离休,也不享受相关待遇不是移民了,就可以的,好好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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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0 04: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查阅: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1992)侨内会字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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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0 04: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的,他应该支付离职费,你看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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