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入国管理法的改正和签证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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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1-7 13: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过去在日本有一段时期的签证过期,后自动回国。根据当初的日本入管法是规定5年内不能再去日本。但在2004年年底日本的入管法进行了改正。对自动回国
并在日本期间没有不良记录者规定一年内不能去日本。
我是2004年初8月份回国的,现在由于业务需要,急需往日本出差。所以紧急求告,我的情况是否适合一年的限期,还是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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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7 13: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办理,办理日本商务签证。提供日方的身元保证书、招聘理由书、滞留日程表和登记薄誊本,然后就是护照、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工作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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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7 13: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5年的,今年到期后申请获批的可能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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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7 13: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关系,你现在是可以办理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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