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一年多以后,回来要求单位补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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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1-8 1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有三个员工,他们进入,离开公司的时间分别为:
第一个:2006年9月24日进入公司,2007年12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3个月;
第二个:2006年12月1日进入公司,2007年9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6个月;
第三个:2007年1月12日进入公司,2007年9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6个月。
在职期间,公司征求员工的意见为其上保险,当时他们因为工资低,所以不参加保险。(但是这都是口头说的),所以公司没有为其上保险。
直到他们自愿离职。
现在他们来公司要求公司给补以前的保险,请问大家,公司该不该给他们补交以前的保险?公司要是不给交会有什么处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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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8 1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补交因为根据劳动法和社保条例规定公司必须从员工工作之日起参加社保,任何不交社保的协议,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公司不补交,那么该员工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了,要求单位补交不过,这些员工已经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了,时效是1年,他们要争取也是很难的了,就是诉讼了,公司可以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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