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手房过户卖家离异配偶要不要到房产管理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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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5 07: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卖家是协议离婚,房子归卖家,离婚协议有民政局备案章。到房产登记部门过户时,工作人员要求卖家配偶到房产登记处签字,可卖家配偶一年前就出国了,根本无法到房管局签字,工作人员拒绝办理,并说按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不能单方申请财产转移。可协议上财产分割得清清楚楚,难道经当地民政局认可并备案的离婚协议不具备法律效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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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5 07: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方配偶要到场亲笔签名,除非已经根据离婚协议改变了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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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5 07: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让卖家将房产证改为她自己的名字,然后与你交易就行了,如果此举还不行,就让她前夫写一个授权书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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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5 07: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是财产分割不明确,离婚协议上没写某小区某单元房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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