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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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5 1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麻烦大家 在这里先谢过了 我想问个问题我从2008年4月份开始在公司工作知道2009年5月分的时候公司让我续签合同.但因为工资还是2008年的工资我要求加薪.但公司不加.所以我单方面不签合同.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能赔偿多少?我现在已经不签合同下做了1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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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5 1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为单位并没有降低合同待遇,在这个情况下你不主动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单位降低了待遇,才有的你最多可以要求15天的双倍工资,因为超过1个月不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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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5 1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有规定你2009有加薪吗?如果有那另当别论,如没有,不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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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5 1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去网站上看看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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