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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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9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家小区,有一片空地,经过商议与本地物业公司签署协议在此建设车棚车库,以供小区居民使用,为小区居民提供方便,建筑物没有房照,但有物业公司开区的一系列手续(收据及证明)但自2008年此小区由于突发性塌陷,矿务局进行赔偿,但是对我们所盖得车棚车库并未进行赔偿,物业公司,矿务局及市政府对此不予理睬,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投诉物业公司,希望法律界人士帮我分析此案件,在此表示感谢!!
在某矿区有自行车棚一处,因某种原因有四栋楼整体搬迁,剩我自行车棚一处,和某矿物业公司签署以下协议:由于矿资金紧张,矿将以招标形式面向社会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通过招标以下岗得名义就自行车棚一事达成协议。1.甲方为乙方提供场地,设计和预算2.乙方按照甲方设计图纸施工,乙方自筹资金建筑自行车棚,使用权归乙方。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现在自行车棚两侧都是险楼,有的部分已裂开甚至更严重,可是四周的楼都已搬走,矿区和物业都对乙方不理睬,也没有解释和说法。楼群裂缝及部分塌陷发生突然,是矿区开采引起的,大致就这样,至今我们仍没有搬走。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忙,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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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9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确定车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车库是不是你们自己投钱建立的,如果是你们自己投钱建立的,是否有行政部门的规划和批准(没有房照),很可能是属于非法建筑,也就是你们的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后果只能之间承担。你们就无权起诉矿区和物业。如果是物业公司建的车库,那所有权就应该是他们。那你们之间就成立有车库租用合同关系。投诉物业公司只能以违约提起,这就涉及到合同,关键是看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那就请您补充一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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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9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你们的协议。此事故是有矿物局负责那就不是不可抗力而是人为了。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房照是房屋等的唯一合法的标示。没有的话那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的保护的。物业只是一个公司法人。他出具的东西只能作为他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标示,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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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9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突发性塌陷”算不算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是否是物业公司建筑时无法预料或坍塌前难以发现的,只要物业公司善尽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且按合同要求履行了合同就不再负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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