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干了三个月零10天.自动辞职.被批准.扣了一个月的业绩提成和10天的工资.那笔钱可以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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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11 23: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09年2月25日来到这个公司.离职于09年6月10号.老板每个月扣两百元的押金.目前一共压了400(1000元封顶).老板扣了5月份的业绩提成.还有6月份10天的工资.没有发.押金说是三个月以后退还。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笔钱可以要回来吗?请给予具体解决方案,最好有法律可循。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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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1 23: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1/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你可以根据第82条的规定,向公司要求双倍工资赔偿.2/公司每个月扣两百元的押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你可以根据第84条的规定,要求公司退回押金.并有劳动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3/业绩提成是工资的一部分,6月份10天的工资也是你的劳动收入,应该给您补发.4/公司连合同都没有和你签,一般不会给你买社保.如果没有给你买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没买社保,扣押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这符合第38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根据第46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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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1 23: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扣的钱和押金都可以要回来,首先你要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当然在这之前鉴于你已经离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一下这个情况,兴许会有惊喜仲裁的时候你还可以要求补偿,金额是3月26日至6月10日的工资总额,原因是他没和你签合同,要是没给你交纳社保的话,你还可以要求补交社保,也是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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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1 23: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回来,要看公司在当地的势力如何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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