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伤害判刑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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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12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是个女孩。在前一段交了一个男朋友,经过了一段的时间相处,发现两个人越来越不合适,家长也不同意,然后我朋友就跟那男的要分手,可是他不同意,还继续纠缠于我朋友。最后严重到他开车把我朋友拉到郊区,威逼我朋友同意相处下去,不同意就打,这次不是很严重,我朋友也没有告诉别人,最让人气愤的是他竟然第二次把我朋友强行带走,拉到他农村的家里面,实行威逼 殴打等手段让我朋友跟她相处下去。这段时间是从下午五点左右到第二天下午三点左右,最后朋友的父母发现我朋友无缘无故消失一天,就感觉情况不对,经过她朋友提供的信息说前一天看到那个男的把她拉上车了。然后给那小子打电话他就是不接,他们给他发短信就说要报警,他才让我朋友从她家里面出来,然后她打车到县城我朋友父母才找到她,那时候我朋友已经虚弱的不行了。从前一天下午五点到第二天下午三点滴水未进,我朋友父母直接送她到医院。最后经法医鉴定科鉴定为轻伤,我朋友已寻求法律援助了,已经报警。现在我就是想知道这个男的已经形成什么罪,要是判刑能多长时间,还有经济赔偿是怎么个方法?。那位法律人士能解答小弟的疑问。非常感谢。我知道他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那么他是否属于非法拘禁呢?
非法拘禁的前提不是要限制人身自由要在二十四小时以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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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2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这个男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你朋友经法医鉴定科鉴定为轻伤的话,这个男的刑罚在3年以下,他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他的刑罚可能会按最重的3年来处罚。你的朋友可以要求这个男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及误工费,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没有精神损失费名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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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2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伤的话那么 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当中的结果加重犯 那么就只是非法拘禁罪 但是 因为有殴打情节 所以会从重处罚 刑法滴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 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至于经济赔偿,看具体的医疗啦,务工啦,交通啦,营养啦。你可以找律师给拉个单子他是属于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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