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过期 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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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7-3 16: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有哪位大侠知道:本人07年毕业,当时办了就业暂缓,今年6月底就到期了,现在单位正申请入户,现在担心:如果市人事局在就业暂缓到期后一两个星期才下把《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批下来,那是不是就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来入户了?就业指导中心会不肯调档案出来?急急急,烦请知道的哥哥姐姐告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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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 16: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07年毕业的到09年6月30日就已暂缓到期了.如果在深圳人事局是6月30日前提交的资料并受理的话,就可以.有有效期一般为两个月.拿到后你再回就业指导中心办报到证和迁移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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