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误工费,护理误工费,公司说做玩鉴定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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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5 0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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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5 0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合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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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5 0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公司既然说做完鉴定给赔偿,标明公司已经认可您因工受伤的事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之规定护理费的赔偿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鉴于标准不同,所以公司要依据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选择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各省实施工伤保险办法与行政法《工伤保险条例》会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希望能够帮到您,祝当事人早日康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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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5 0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合理而且合法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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