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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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7-12 23: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潘长江与其子做的“比你高”保健鞋广告,其子才八岁,就超过了潘长江,潘的广告词是“要是我小时候有比你高,就不会这么袖珍了”。若其子没有穿过这鞋,此鞋具有能让人长高的良好性能。问:做此广告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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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12 23: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反不当竞争法规定了其中不当竞争行为。分别是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此案例中行为没有与上述一个沾边,广告可以理解成一个调侃,夸张,但本身并未违反反不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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