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0月30日签了的合同,合同本一式俩份,领导说盖了章给我们。可是我到2012年3月5日都没拿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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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3-7 02: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合同生效吗??我该赔偿合同上得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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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7 02: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结局怎样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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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7 02: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但我就您提供的信息粗略地给出我的观点吧。(一)合同是否生效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一般的条件为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核心条件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就您说的情况,还要做具体的分析。如果合同上有您和领导的签字和签章,双方又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不管您拿没拿到合同,都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是存在举证上的问题。(二)赔偿违约金是在一个有效合同的前提下,您又有违约的行为,对方依据一个生效的合同而产生的救济权利。关键是看你们双方之间的约定,以及履约的行为。鉴于您提供的信息实在有限,就回答到这吧。希望对您有帮助!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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