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之命追责只值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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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12: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草菅人命追责却仅只警告记过
多位朋友呼吁至诚大兵站出来,代他们将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结果的感受表达到博客上,展示民间的看法与气愤。
今日凌晨,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结果向公众公布,有关部门对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系统对该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北青报记者发现,除冯志明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人员均获行政记错、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早上6时,呼格吉勒图父母从新闻中得知这一结果。“挺痛心的”,呼格母亲尚爱云老人反复重复这句话,在电话中抽泣起来。她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追责启动了一年多,没想到会今天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得知消息时,自己气得浑身发抖,接受不了。因为在她想象中,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是啊,不要说呼格的父母气得浑身发抖,就连网友也非常生气,感慨“呼格吉勒图一条命,难道只值警告记过”?


冤案追责结果公布,这是法制的巨大进步,尽管追责让人还不满意。随着呼格冤案的平反昭雪,如今多达27人的冤案制造者受到追责,今天的平反正名、补偿、追责,毫无疑问都是法制进步。虽然正义来得太晚,毕竟让人民看到了我们这个国家的希望。公检法机关,全部是国之重器,在处理“人命关天”的案件时,理所当然要慎之又慎,毕竟生命不是韭菜。希望数亿的冤案悲剧不再有,希望公检法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崇高的威信,“法制”如旭日东升普照神州。希望依法治国,此类痛心事件不再发生。就是要这样公正处理。

当年主办呼格案的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左)、对该案作出“特别指示”的时任局长王智
冤案追责失之于轻,网民热议气愤填膺。尽管,呼格得到了沉冤昭雪,对此案负有责任的27名相关人员受到了处分,可是包括一些警官法官也表示难以接受这样的追责结果,一些律师气愤地告诉大兵“记过,警告就这么简单”。天啊,难道这么多草菅人命的公检法人员,直接将呼格吉勒图从见义勇为的报案者,变成了案件行凶者,制造了天大的冤案,而将呼格推上枪决的刑场,却仅仅是获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等处分。如此追责,可谓轻描淡写,追责这样失之于轻,难怪网友气愤填膺,呼格的父母气得浑身发抖。如此追责,实在是太轻了,实际上叫做不痛不痒,没有起到警示作用。


草菅命案者理应重典,却没有一个冤案制造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诚然,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产生,有着当时的客观条件与环境,这27名公检法人员并非主观想制造冤案,可无论如何不能成为对他们轻易宽恕的理由。人民将公检法的大权交给了他们,他们就应该肩负法律则责任,特别是命案问题上,秉公执法,而不能草菅人命。因此,他们有无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采用虚假证明、玩忽职守、乱侦瞎审瞎判?如果有这些情形,他们就触犯了法律,犯了法,仅仅给个处分是不够的。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追责却只警告或记过,何来法律的平等?至诚大兵也认为,用呼格18岁的宝贵生命换来如此27人的处分,绝对是不等值的,起码是不合适的;特别是对刑讯逼供的人,必须重处,让法律与正义行天下。而且追责之后,对那些没原则的人,已经不适合在公检法系统工作,应开除或调离工作岗位。可是公众看到的追责结果,尽管他们触犯法律犯了法,不仅没有人负法律责任,连开除公职都没有一个。这样处理,实在是让人心寒。



真凶赵志红
草菅人命当重处,追责太轻不利于对后人产出警示作用。就因为你们这些人的玩忽职守,无端剥夺了呼格18岁的生命。失职发生冤死案,这样处理太说不过去了。冤案追责,是对死者和家属的安慰,追责的任何结果也换不回一个沉冤的生命,可它更是对办案人员的警醒,提示公检法人员办案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千万不可草率,否则影响恶劣,人死不能复生。因此这些人受处分,的确是失之于轻,失之于宽。按说,刑讯逼供的需要检查机关起诉,理应追究他们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责任,一些责任重大的还要撤职、降职、开除、赔偿,开除公职,至少职务不能保。要让漠视法纪,草菅人命,知法犯法的公检法人员被绳之以法,投入监狱,以平民愤。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希望不要再发生这种错案悲剧。愿呼格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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