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我该怎样维权?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08-11-3 0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10月31日交的房,收房的时候发现楼梯口的空地居然盖起了商铺,商铺在两幢楼之间从楼盘的外围一直起到里面,使原来空旷的楼梯口只剩下一条又深又窄的走廊,就好像在你家大门口面前盖一个房子,只留一条小巷给你进出,你会怎么想?就是在大白天走廊里面也是黑古隆冬的,只怕是大件的家私也搬不上楼了,真是让众人窝火!
当初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这幢楼都已经是盖好了的,楼梯口并没有盖商铺,这是在我们给了钱签了购房合同之后才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盖的,买房的时候他们并没说这个地方将来会盖商铺的,否则我是不可能选择这幢楼的,所以我现在也还没有签收。
我想主请问一下大家,我应该怎样维权呢?如果我现在要求退房的话行不行?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果退不了房,那我可以提出其它什么样的要求呢?又要根据那些法律依据?
请大家帮帮忙指点一下,在这先谢谢,谢谢,谢谢,谢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11-3 0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你可以退房!开发商属于擅自变更规划!关于退房的问题,我已经回答过许多次,都被确认为答案,为购房者维权提供帮助.1/你买的商品房在你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又加盖商铺,导致出入通道只剩下一条又深又窄的走廊,这是明显违反建筑规范的,假如发生火警,消防车怎么进来?各地对住宅间距的规定不同,例如,南京对于并列布置的侧面最小间距,低层住宅、多层建筑与低层、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7米;9层以下小高层住宅与9层以下小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0米;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与超过9层小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4米。因此,你首先到规划局或建设局查询,该商铺的设计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11-3 0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选择一下法律解决你的问题:
一、《物权法》
根据该法律,楼前的空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是无权将其使用并收益的。你可以会同其他业主要求开发商拆除商铺或获得开发商的赔偿。
二、《合同法》
你在当初和开发商签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告知你楼梯口要建商铺,属于开发商隐瞒重大实事情形,从而导致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你)的利益受到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11-3 0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选择一下法律解决你的问题: 一、《物权法》 根据该法律,楼前的空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是无权将其使用并收益的。你可以会同其他业主要求开发商拆除商铺或获得开发商的赔偿。 二、《合同法》 你在当初和开发商签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告知你楼梯口要建商铺,属于开发商隐瞒重大实事情形,从而导致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你)的利益受到损害,甚至合同无法履行。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