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准备结婚,考虑到他们家的客观实际,他还有个弟弟,他父母搬出家去租住,房子给我们结婚用,说好了要过户的给男友的,但是因为房产证不到五年,要花大税,下来比正常过户要多出一万元,男方父母考虑到房子要只过户给儿子,决定我们采用先结婚后领证的办法(房本日期到五年与我们定的结婚日期差十天),想让我们结婚后十天再领证,要不就再把婚期再往后推一推.可是我们家不愿意,我顺从家里人的意思,也不愿意先结婚后领证,但是他们家说没别的意思,只是想把户过给儿子,因为现在年轻人的婚姻实在是不稳定,这房子是给儿子的,只要你是我的儿媳就可以居住和使用这间房子,但不能改变其性质.你们说哪有这样的,太伤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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