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故被解聘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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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8 0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北京的一家私企工作已经接近两年,这期间没有和该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经理通知我干到月底下个月就不用再来了,就是解雇我了。但是我没有做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完全是因为经理看不惯我而已。我想知道,这样算不算提前30天通知,然后就不用赔偿我了?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就不用赔偿。我也看了一些相关劳动仲裁的书,觉得他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本来就应该从新法实行之日起赔偿我双倍工资的。另外补充一点,公司也没有给我上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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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8 0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和47条赔偿,具体操作方式先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仲裁。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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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8 0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观点是正确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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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8 0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以你目前的状况主张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在工作满一年后一年之内提出,否则丧事时效。二、如果公司解雇你应赔偿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赔偿。如果有需要请加qq:2572519789,专业为您解决法律问题。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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