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和三司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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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3-8 07: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是宋朝的财政方面的官。。。但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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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8 07: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判通判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明、清各府置通判,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清各州另有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三司使设立最初是为了分割宰相的财权,北宋前期最高财政长官,后期成为是一个几乎无所不管的部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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