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理赔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2-3-9 03: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3月在下班途中被公交车撞伤胳膊,经交通民警现场勘查,认定对方全责,现经几个月的治疗后,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我现在准备找对方解决此事,请问:一、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二、保险公司报销赔偿后,我是否还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与赔偿?三、以什么理由追加赔偿?赔偿多少?如何进行?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3-9 03: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只在它的保额范围内赔偿,其他的有公交车司机和公交车公司赔偿。医药费用发票、病历、出院记录、医嘱单、交通费用发票等这些保险公司都是要审核的。赔偿的数额各地标准不同,应参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或者有暂住证的可参照暂住地标准,有的地区也会按照事故所在地标准进行赔偿。赔偿大致分为这几类:伤残等级赔偿金、误工损失日(一般为定残日前一天)、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生活补助费、合理的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有内固定的话,还有一个后续治疗费,因为内固定物可能要一年以上才可取出,如果想一次性赔偿的话,让医生帮你开一个内固定取出的费用或者到司法鉴定所做一个取内固定物的后续治疗费用评定。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