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不给生活费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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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父母在我3岁的时候因为我母亲外遇离婚,是判的母亲抚养,但是她不要我.后来在5岁的时候外婆带了我两个月,害我得老许多病,例如高度近视,双手严重烧伤,左手神经出现严重问题,并且她们没有给我治疗.以后她没拿过1分钱,也没来看过我,都是爷爷奶奶在带,直到高一.高一打了个电话,但是她也没有给1分学费生活费,现在我上大学,她不仅不给生活费,学费也不承担.她完全有经济条件负担.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十几年她应该付得生活费和学费,以及医疗费用,并且断绝和她得关系.PS:我已经成年了,希望自己将问题解决!!大家帮帮忙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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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可以上法院起诉。你现在是否过了20岁,如果过了的话,那么你就过了2年的法定时效,难以再追索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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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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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shaleta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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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已经超过20岁就不能起诉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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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诉。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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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0 04: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详细点http://baike.baidu.com/view/49278.htm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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