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法院王光金院长你敬畏法律和良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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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8 01: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苦诉人:李存学
  住址:黄岛区王台镇王台前村。联系电话:13969736099
  2008年11月份我因纺织配件买卖欠款纠纷(金额:90828元)在原胶南法院起诉了逄金宝和杨文艳夫妻二人,并同月申请查封了逄金宝用于出租(从2008年查封至现在其一直用于出租)的一处商品房(注:其二人住有同楼另一套房,也在逄金宝名下。现查明已于2011年过户到其女儿逄蕾名下,发生在执行立案两年后)。该案经法庭调解结案((2009)胶南商初字第44号),约定两被告应在2009年4月20日前付清该款。因到期后两被告一分未付,我随即分两案申请了执行。案件一开始分到了执行一庭,因长时间多次协调两被执行人一直分文未付,我申请拍卖该查封房屋,但执行法官杨国华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成的情况下,却一直拖延不进入拍卖程序,答复说事很难办,先等着,而且没有一个什么时候能够办理的期限,问他到底难办在什么地方他也闭口不谈。后来该案又转到王倩手中,答复又是被执行人有其它债权先执行看看,一拖又是一、二年。期间我向人大反映过法院也未重视,没有任何回应,催问进展的时候执行法官还是这套话,问个具体执行措施也说不出来,老就是让等着。房子查封到期后又续封四、五次,到现在房子查封已经六年了。今年5月份原执行法官调动工作,案子被中止执行,经我反复查询、申请,多次协调后勉强给办理了恢复执行,案子先是分到执行二庭朱千学法官手中,我与其联系多次,他后来竟然也说很难办,说被执行人也有债权没有执行上来,前几任法官都没卖房子他也不好拍卖,不愿得罪人,还是让继续等着。去年底(春节前办理完本次续封手续后)我到被执行人所在小区物业查询查封的房子谁居住,物业称一直租赁着。2013年11月份第四次办理续封手续时因执行法官拿不出省高院审批手续(2011年底第二次续封即应到省高院审批),房管局已经不同意续封,后经反复协调终于办理了登记,但房管局在送达回执上注明缺审批手续,查封的法律效力已经出现严重缺陷,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至今在我反复催促下仍然强调没法办。正是本次续封时,朱千学“顺便”查了一下逄金宝原先一直居住的另一套房子产权情况,“发现”已经过户到其女儿名下,回来的路上朱就称事情很麻烦,我说这明显就是逃避执行,查封时有两套房屋,进入执行程序两年以后再过户没有妨碍执行的法律意义。朱说回来研究一下再说。到了去年3月朱召集双方见面协商,逄金宝称现在查封那套房子不租了,今年过年后一直由自己住着,是他唯一住房了,依法不能拍卖。双方不欢而散,后来我问朱怎么办?他说因为查封这套房子现在成了逄金宝唯一一套住宅,不能拍卖了,没法办了,称当时把两套房子都查封就好了。后来我找过中院执行局信访没有回音,也多次找过黄岛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孟爱君,也被推脱敷衍,后来干脆说办不了见了我躲避不及。再后来朱千学调动工作,该案转到了执行二庭陈福堂法官手中,他也称本案确实没法执行了,哪个法官也没法卖他唯一住房,反而讥讽我们为什么一开始不查封他两套房子。实际上我经过查证所查封的房子一直出租着,根本逄金宝没有自住,逄金宝早已经在其它地方另购房屋居住了。朱千学和陈福堂连起码的查证都未进行就将案子判了死刑,凭被执行人一句谎话就贸然断定无法执行,说轻了是渎职说重了是被被执行人“摆平”了,谁相信如果不被腐败了执行法官能如此信赖逄金宝?事到如此我实在是到了忍耐极限,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六年多,我以极大的耐心到法院催问了不下上百次,耽误的工夫损失的时间难以计数,这个案子案情简单系调解结案又查封着被执行人的可变现财产,且几年中被执行人所开轿车从伊兰特换成索纳塔,而案子“执行”了六年多至今我竟然一分钱没拿到,执行法官即便明知续封手续严重违法,且超过法律规定续封次数也无动于衷,就是拒不启动拍卖程序,甚至就连个黑名单都没有上。请问人一生有几个六年耗在几乎踩烂法院门槛的催问过程中???
  本案中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开始两年多后转让自住房产且转给直系亲属真的能合法构成只有一套房的抗辩理由?如此拙劣的手段如果构成合法抗辩,那么逄金宝转移大额财产逃避执行,是否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如果本案确实由于没有查封两套住房而造成本案执行不能,因为我方在审理阶段无权超标的查封其两套房屋,查封两套房屋只能由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查封,那么在执行程序开始两年左右时,逄金宝才将其另一住房转让,黄岛法院执行法官因没有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导致逄金宝用拙劣手法即“逃避了执行”,导致本案“无法执行”的僵局,明显是由执行法官的渎职造成的,给我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是否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明显黄岛区法院从分管领导到执行法官已经集体失陷于渎职和麻木乃至于腐败,哪怕是我去年被迫申请了国家赔偿都无动于衷,过于露骨的反常行为背后明显存在“潜规则”原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如此拙劣的拒绝执行理由背后不存在腐败因素左右,我已对黄岛区法院相关执行人员无论从分管领导到执行法官均彻底失去信任,把案子放在这样一群对法律和良知麻木不仁的执法人员手里就是等上10年20年也等不来正义。查阅网站上黄岛区法院的介绍有一大些各类荣誉,其中有关于执行工作的,但我以自身的经历来看,我绝不相信这些荣誉是名实相符的,这些所谓的荣誉不过是相关人员升迁的利器而已。一个法院对法律毫无敬畏,对良知如此麻木,麻木对待任意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交易换取自身利益的横行无忌的行为,同时对于一个法官的个人人生来讲,职业生涯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但却太多的充斥潜规则,太多污点,做了太多的亏心事,过多背弃了职业操守,背弃了良知,为私利牺牲了太多做人的尊严,这种人生无论在沽名钓誉的巧妙手段下取得了多高的职位,人性都是低下的,一个人格分裂的人生难言成功。
  以上既是我的无奈诉说,也是我对黄岛区法院相关人员的泣血忠告!!!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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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1: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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