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土地、房产登记法规定是不是已经确认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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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2 10: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通过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所有证,按土地、房产登记法规定是不是已经证明确认了产权?再去起诉民事确权是不是违犯了土地、房产登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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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 10: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未经登记的土地、房产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时,土地部门要照土地登记的程序进行“地籍调查”,对土地权属来源进行审查,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依法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或有纠纷的,暂不登记,待纠纷排除后再申请登记。在登记期间,土地管理部门还要对登记的土地进行一定时间的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其他人提出异议的,颁发申请人申请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登记时,房产管理部门同样按有关程序对申请人申请的房产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房产登记的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经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如果你对他人正在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有异议的,应解决在该土地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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