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了,支付违约后之前缴纳的保证金是否给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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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3-10 19: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商场签定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缴),并支付了保证金(合同中标明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到第二年缴纳租金的时候因商场客流量少,所以不想继续经营,合同约定支付总标的的5%违约金.违约责任中没有提到保证金!!问题1:合同总标的的5%是指两年租金的5%么?问题2:我支付了违约金后是否就是合同期满,是否可返还我的保证金?请好心答友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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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10 19: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没有看到你具体的合同,因此不好下定论,我来分析一下违约金是为了补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你所支付的这5%违约金在合同中已经约定是总标的的百分比,那么,就是指两年的租金,这毫无疑问,其实,你应该约定是造成损失的标的的百分比,那么,就是你没有支付的一年租金的某个百分比了租期未到,你提前解约。首先应提前通知对方,此外,保证金如果没有约定为某个具体内容,比方说,有的商铺的保证金是明显为了保证租户不用坏设备等等,那么,此时的保证金,在你没有违反约定内容时候,应予以退还;如果保证金没有约定具体内容,可以从抵扣违约金现在通常租赁的补偿金额是多交一个月的租金,你的违约成本大体上也应该差不多这个数额,再把保证金抵扣了,你需要支付的就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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