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合众国宪法》的显著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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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6-20 17: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通称美国联邦宪法或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年5月,美国各州(当时为13个)代表在费城(Philadelphia)召开制宪会议,同年9月15日制宪会议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9年3月4日,该宪法正式生效。后又附加了27条宪法修正案。[编辑本段]【美国宪法序言】美国宪法的序言只有一句话,由52个单词构成。原文如下: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in order 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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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0 17: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极为严格地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近乎苛刻,这也是美国这200多年来最终发展为最强大国家的根本保证;二,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保证了第一条.三,基本上是由法律专家操作出来的,开国元勋中一半以上是律师身份或有法律人背景.四,最有力地确立与保护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才有人民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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