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公司工作,离职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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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6-23 23: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劳动合同4月17日到期,现(6月23日)仍在原公司工作,公司也继续发工资、交社保,但公司的合同没有寄过来让我续签(公司本部和工作地不同);现在我想离职,该怎么办,请达人帮忙解答:
1、我已与公司共签两次固定合同,第一次(07.4.17到08.4.17),第二次(08.4.17到09.4.17),公司如果这次给我的合同还是固定合同,而不是无固定期合同,公司是否违法?
3、现在我和公司在没有续签合同但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个多月),公司是否已违法?
4、如果我现在就走,是否要提前一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原劳动合同有这个条款)?
5、即使公司给我寄了合同,但我现在就直接走的话,公司是否要赔偿?要赔偿多少(假如原合同中签订的基本工资为1000,但实际发到工资卡有2000)?而且还有没签合同的2个多月的工资怎么算?
请达人帮忙解答,谢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现在离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是否也有经济补偿的?若有,带薪年假按多少天补偿,能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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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3 23: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1、08年以后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你提出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签,所以现在你才签了一次,公司不违法。2、这个公司已经违法了,从5月17日到现在应该给你两倍工资。3、你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离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4、你可以选择不签合同,公司依然要给你两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两个半月的工资),工资按实际到手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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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3 23: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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