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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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26 2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况是这样的 :房管所出租的房子给A A有房卡A过世后有两兄弟B和c继承,
B和C商定此房卡为共有,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户主为B的儿子D,现为了实现房卡共有,C和D签订协议,说明此房卡为共有,不得擅自处理此房卡。
请问下 发生纠纷,凭此可作为法律凭证么?如果不行,把此凭证到公证处公证后是否能作为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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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6 2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该房屋所有权人为房管所,BC对房屋所有权没有继承权,如若产生纠纷,虽然面上看来是争房卡,但实际上争的是房屋的租住权。根据《合同法》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该案例中,房管所已经与D另行办理登记手续,则与D之间的租赁有效。二、因以D的名义与房管所办理了登记手续,所以,房管所为出租人,D为承租人。BC之间共同约定,由B的儿子D与C签定共同合租协议,形成合租关系。但CD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房管所。如若CD需要拥有共同租住权,D需要经房管所同意,才可以将房屋租住权全部或部分转租给C。如若因C的原因造成租赁房屋的损坏,房管所只会向D主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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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6 2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不知道什么是房卡,我还以为是住酒店,不过就当房产证分析了呵呵,发生纠纷也要分哪些纠纷,我给你列几种一,产权纠纷,房卡上的的名字并不一定是实际所有人,所以你既然你们有协议,所以房卡应该是共有的,这个没疑问,但是我觉得你去办公证,还不如直接去办产权变更,因为这个可以解决第二纠纷二,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C把房子买给了一个不知情的人,那么你是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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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6 2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听明白房管所出租的房子和房卡是什么,如果说是出租的房子就没有所有权了。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以房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为准,而不以协商或公证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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