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矿区统一搬迁到非矿区,那么原来的宅基地还是个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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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29 1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矿上统一给盖了房子让我们搬迁了过去,当然房子是我们自己掏的钱,原来居住的房屋已推倒并已获得了赔偿.那么我们原来的宅基地还是我们自己的吗?可以栽树,种庄稼吗?甚至可以把原来的宅基地用挖掘机向下挖6--7米深,把土卖掉吗?可以吗?不可以的话,有什么部门来管吗?在我们这大队里不管矿上也不管乡里估计知不道也不管.
那么原来的宅基地由谁支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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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9 1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权当然是你的,种地、栽树都是可以的,但是你不可以挖坑卖土,这些是由你原矿区所属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土地管理科管的,如果你违法卖土,他们会让土地资执法监察大队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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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9 1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居住的房屋已推倒并已获得了赔偿.可以确定:1\你对原来的宅基地已经没有任何权利,2\原宅基地收回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利用.3\村集体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确定:
重新分配宅基地;复垦种庄稼;不存在复垦条件的话可以卖土.重新分配宅基地需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复垦种庄稼需到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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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29 1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宅基地就是指住宅用地,你门市统一安排的搬迁,到非矿区自己掏的钱买房子的同时,也就获得了该房子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你原居住的矿区住宅房子拆掉了,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原来的宅基地不再由你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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