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法院竟然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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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8 01: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王文生,新疆昌吉市人,现年31岁,2009年6月1日,我与“新疆西部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富蕴蒙库资源道路建设项目道路改建硬化及养护工程第四标段项目部”签订了一份转包协议,协议明确规定了我方的责任和施工范围及施工作业单价,2009年6月5日我组织了农民工及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我们进场后测量发现该项目路段多处与项目部提供给我们的工程施工图纸不符,路面设计规定路土方基宽度为8米,上层混凝土宽度为7米,我们与道路工程监理经过测量发现该路段内有十余处路面宽度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设计路面施工作业,还有多段路面需作填方处理,我们立即就路面宽度不足及需填方处的情况上报了项目部经理及工程监理组人员,因为补足路面宽度、路面部分填方路需要动用土方方量比较大,且运输距离长,这些工程量并不在我与“新疆西部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富蕴蒙库资源道路建设项目道路改建硬化及养护工程第四标段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范围之内,而且补足宽度所需放量太大,我们不想干,项目部经理当时承诺,所有分超出合同的施工内容由我们施工,单价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支付给我们。
  2009年6月7日我组织了车辆及民工在施工监理人员的监督下对路面宽度不足的位置及需要填方的路段进行施工,2009年6月20日完成了路面宽度补足及路面填方,并配合工程监理核算出了超出合同范围我们所完成的额外施工名目及详细工程量,我们完成后要求项目部出具给我们所干超出合同范围工程量的签证,项目部经理向我们出示了该项目部的一份红头文件,上面明确的确认了超出合同范围的工程量及详桩号位置及详细方量,并加盖了项目的项目专用章,又加盖了工程施工监理的确认签字并加盖了工程监理专用章,打印了三份,一份给了我,另外两份报了监理组。路面清表、场地平整、狭窄路面加宽、设计填方施工完毕以后,6月24日我组织施工队进行面层混凝土施工,但是项目部不让我们用山下沙场的砂石料,因为富蕴县山上有金矿,项目部以公路施工为理由申请了项目自办沙场,一方面将沙子卖给我们一方面假借沙场的名义进行非法淘金,因为项目部沙场手续迟迟不能批复,导致我的施工队在施工现场误工长达一个月之久,当时项目部承诺到时候赔偿我们务工损失。直至2009年7月29日项目部沙场的沙石料才正式供应给我们,(他们上报业主的月计划及月报上有明确的解释及开工时间)开始正式施工作业,在2009年8月9日在业主质量大检查之时我们才知道该项目属于非法挂靠“新疆西部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进行的招投标活动的,他们并没有任何合法的资质,在施工现场负责管理的只有一个项目经理和一个管向业主要要钱的,和一个司机,(三个人都无任何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工程技术人员是我自己招的技术员,所需的安全防护、施工材料、人员组织、施工进度都是有我来安排的!因为当时我们的施工作业进度已经完成了60%,我们当时退出场也拿不上钱,项目部经理又承诺工程完工后全部兑现我们的工资,就这样我们咬牙包工包料一直把工程干完,到2009年11月3日工程基本结束,下山结账的时候项目部却说我们已经拿超了!这个工程的总标的是740万,加变更有850多万,而我们拿到的工程款连人工带所有公路所需材料才476万呀!我们要求要回我们超出合同范围所干的工程量款,项目部却说什么那个超出的工程量他们去找业主批了,业主批下来他们就给我们,业主不批他们也不给我们,并称让我们自己去找业主要哪钱,我们和项目部是合同关系,我的管理部门是项目部,和业主并没有任何关系呀!你项目部让我干,并让监理监督我们施工,我们干完了,项目部经理却说让我们自己去找业主要,这合理吗?我们有权利去要吗?我们凭什么去要?
  工人们找到富蕴县政府,政府出面解决了一部分工人工资,但是还是有大部分工人没有拿到工资,说他们也管不了了,让我们上法院解决,百般无奈我于2009年12月30日在富蕴县法院对西部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诉讼,法院于2010年2月10日开的庭之后我们提供了大量相关的文字及相关证据,其中就有项目部给我们出示的超出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及监理组确认的签证证明,被告项目部也承认了项目部给我们的红头文件签证确实是他们出具的,但是却辩称业主没有给他们钱,他们也就不会给我们这部分钱。2009年3月法院又通知我们要重新开庭说我们前面是简易程序要走普通程序,我们又跑富蕴县开了庭,没想到到2009年4月20日法院又通知要开庭我们又跑富蕴县法院开庭,庭上富蕴县法院的法官袁保清认为项目部给我们的经监理确认的工程签证为间接证据!要求我们和项目部自行调节,无奈之下我们和项目部协商多次未果,法院就让我们回去等待判决,6月4日我打电话给法官问判决下来了没有?袁宝清法官说没有下来直至2010年6月5日我们自己跑富蕴县法院找了法院院长后才拿到了判决日期为2010年5月的判决书!且法院出示的判决书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被告项目部代理人明明在法庭上承认的事实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的事实,被袁宝清法官认定成了被告不予承认(可以查法庭现场笔录,上面写的很清楚)并判我们败诉,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0月阿勒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受理了我们案件,我们在上诉书上明确的写明了一审法官判决书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理由及根据。并提供了所有相关证据。2010年11月6日我们收到了阿勒泰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中级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楚,法律程序运用错误,依法发回重审,2010年12月19日我又收到了富蕴县法院的传票,要我们1月12日赶到富蕴县法院开庭,我们又到了富蕴县法院,被告项目部却只派了个律师到庭,称被告项目部的经理及相关人员都回老家过年了!要我们先回去安抚工人年后解决,法院也称现在开庭没有意义,说我们和被告项目部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我们吧诉讼请求改成无效合同处理,我们查了最高法院关于无效合同的司法解释,我们的活是已经干完了!所以被告必须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支付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对无效合同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被告项目部律师也在富蕴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工程造价鉴定委托书。2011年3月富蕴县法院执行局打电话要我来富蕴县,说我的工人起诉我的案件已经到了执行期要拍卖我的车连给我的工人发工资,(我招的工人因为拿不到工资在我起诉西部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同时也起诉了我)我在法院说被告不给我钱我也没有办法支付工人工资,况且活我也干了力我也出了,为什么民工的案子和我一块起诉的,不到两个月九判决下来了!而我的案件长达两年都判决不下来!富蕴县法院称这是两码事,我们找到了主办我们案件的法官,主办法官称我们的案子需要做工程造价鉴定,所以判不下来,并要求我们自己先和被告项目部协商自己先处理!我自己能处理,那我还在你人民法院起诉个什么劲呀!还要人民法院干什么?同时立的案子,一个原因两个结果?这符合逻辑吗?我想问问两年多了!一个工程造价鉴定无外乎就是找个司法鉴定所拿图纸把工程总造价算出来,这件事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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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1: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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