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严重交通事故怎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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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1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出现很多 恶性的交通事故!!!比如 江宁 别克车 酒后驾车撞死5人(加一个未出生的小孩)! 惠州公交车司机 连撞 28车,死4人!!!
请问 如果是这样的事故的话,应该怎么样判罚??
我个人觉得如果按照普通交通肇事,是不是太轻纵了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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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判什么罪,判处什么刑罚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你提到的江宁惠州的两起事故,肇事司机在肇事后疯狂逃逸,酿成了重大事故,其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性极大,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绝对够毙了。法律不会偏袒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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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交通事故肇事致人死亡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的刑罚都在7年以上,严重的话是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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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复杂,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有逃逸情节或是逃逸致人死亡等等可能会转化为故意杀人的。公交司机的那个案子,也可能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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