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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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7-2 04: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1993年单位统一参保的,是国企单位,保险交到了2003年,后来因为下岗,就没有继续交纳保险,但是档案关系还在原国企单位。原来参保地是在四川省,但是我的户口地是在河北省,现在单位对离职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我现在是在外地工作,而且工作单位几年下来也可能变动,所以想把社保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因为没有固定的接收单位,所以不知道应该怎样办,想是以后自己交纳保险,不知道是把以前的社保封存(不知道社保能不能封存),在户口地重新开立保险帐号好呢?还是把原单位的转过来再续交好呢?听说转过来很麻烦,而且断交几年应该怎样补交呢,如果不补交有什么影响吗?请专业人士指点一下,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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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 04: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同时,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一般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 你可以申请转移社保或退保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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